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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医疗卫生体系规划的通知

  (七)继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为主线,以中医基础理论创新、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为重点,推动全省中医事业全面进步。
  1.加强中医药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以“用现代科学语言描述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为切入点,探索中医药基础理论现代化可行途径。继续做好“傅山医学文献研究”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每年推广2-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农村卫生人员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2.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战略。以国家和我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与“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为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造就新一代名中医。实施山西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规划,创建3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为县级中医院培养250名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实施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项目、县级中医院专科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全面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整体素质,完成3000-4000名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300名中医专科专病骨干培养任务。
  3.加强中医药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山西省县级中医院基本建设规划》,2010年前县级中医院基本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实施《山西省中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设备规划》,切实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树立2-3个农村中医药工作样板。强化龙头建设,重点完成山西省中医院门诊住院楼、山西中医学院图书馆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妇科医院的基本建设。
  (八)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采取多种形式壮大卫生资源。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放的思路,谋求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保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满足群众不同档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多种所有制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促使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疗质量、医疗水平和工作效率,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有序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管理。继续完善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积极整合和盘活现有卫生资源,引导城市优势资源向社区和农村流动,把城市大医院拥有的优质人才、设备、技术与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基础资源结合起来。
  2.着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从追求数量规模的外延发展向注重质量的内涵建设转变,由办医院向管医院转变,通过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严格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到2010年,县级综合医院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符合二级医院设置标准,90%的县级以上医院综合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标准。病床周转次数二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小于22次,三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小于19次。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二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大于16天,三级医院达到每年不大于18天;急诊、病房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达到90%以上;医院感染率不大于10%;医院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全省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医院临床成份输血比例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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