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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医疗卫生体系规划的通知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通过加大全科医学教育和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力度、建立技术援助和指导制度、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公共卫生、中医药、护理等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建立医疗结算系统、改革支付办法和调整支付标准等措施,鼓励和方便参保职工在社区就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制度,严格准入管理,使广大居民普遍享有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
  (四)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国家制订的一系列疾病防治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
  1.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到2010年,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在90%以上。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严格控制麻疹、流脑、乙脑、肝炎、出血热、流感等传染病传播流行,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加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到2010年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保持100%,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体系,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85%、55%以上;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加大行为干预和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力度。严格血液(浆)管理,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危险。切实加大人畜共患和新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力度,预防控制鼠疫、霍乱、非典、人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2.继续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和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继续搞好克山病、大骨节病防治监测工作,努力降低发病率,积极治疗现症患者。到2010年全省95%的县合格碘盐覆盖率、食用率分别达到95%和90%;40%的布鲁氏菌病疫区县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其中30%的县达到稳定控制标准;11个克山病和35个大骨节病病区县稳定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3.提高非传染性慢性疾病防治水平。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网络和慢性病监测网络。广泛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和以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为基础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努力控制包括烟草在内的慢性病危险因素,使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疾病、精神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达到新水平。积极开展儿童和青少年行为问题、物质依赖(药品、酒精)、自杀等精神卫生问题的预防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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