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市交委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排查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交委专项排查领导小组由丁纯主任任组长,何升平副主任、陈孝来副主任、滕宏伟副主任、张太雄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市公路局乔墩局长、市港航局梁雄耀局长、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谭卫总队长,高发公司李祖伟总经理、交旅集团许仁安总经理、航发公司姚小松董事长、港务物流集团孙万发总经理,市交委安全处胡昌荣处长、公路建管处李关寿处长、港航处廖劲松处长、办公室郝满炉主任、市交委质监站彭兴国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孝来副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市交委安全处(联系人彭静,电话89183125),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交委安全监督处、公路建管处、港航处、办公室、市交委质监站、高发公司、交旅集团、航发公司、港务物流集团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下设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水运工程、超限超载治理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高速公路的督查由委公路建管处负责牵头(联系人邓曦,电话89183076),地方公路和治超的督查由市公路局负责牵头(地方公路组联系人樊德,电话89186771,超限超载联系人陈俊义电话89186737),水运工程在建枢纽和港口项目督查由委港航处负责牵头(联系人蒋江松,电话89183115),其余水运工程项目督查由市港航局负责牵头(联系人王国元,电话89183574)。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包括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交通基础设施:
1.公路项目重点排查桥梁和隧道:主要包括长大隧道、跨江河特大桥梁;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高路堤、深路堑及地质复杂路段的在建桥梁和路基。
2.水上项目:集装箱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滚装码头、客运码头、渡口渡船、通航闸坝等水运基础设施。
(二)排查内容:
1.在建公路、水运项目:
①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是查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工程项目批准部门、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是否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