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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交委路〔2007〕1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委质监站、重庆高发公司、重庆交旅集团、航发公司、港务物流集团,各有关单位:

  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历史最高峰,年度投资规模超过300亿元,同时我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桥梁数量多、设计荷载低、超限超载比较严重,安全形势非常严峻。8月13日,湖南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致64人死亡,为近年来一次死亡最多的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按照交通部紧急部署,我委已于8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工作,现将委研究制定的《重庆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迅速遵照执。

  附件:重庆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排查目的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重庆市已建成桥梁8567座,累计长364公里,在建桥梁超过1200余座,其中,跨越长江、嘉陵江、乌江和深谷的各类特大型交通桥梁就有数十座。全市现有码头1172座,泊位2068个,其中生产用码头1030座,泊位1813个,闸坝46座,在建闸坝、港口和渡口等水运基础设施项目53个。我市正在开展城乡统筹试验,为改善“一小时经济圈”的交通状况、加快经济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更加繁重,我市以桥梁、隧道、航电枢纽、直立式码头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各单位应认真吸取“8.13” 堤溪大桥垮塌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举一反三,把确保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交通工作的重要任务,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交通部关于印发2007年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本排查方案的要求,立即采取行动,组织好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检查、维修、加固和改造工作,预防类似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市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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