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科院山西煤化所自主研发的加压灰熔聚流化床气化技术现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与晋城矿务局合作成立了“山西省粉煤气化工程技术中心”,积极进行工业化试验。长治潞安矿业集团利用山西煤化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间接液化技术建设16万吨/ 年合成油示范厂,该技术已通过中试实验,示范厂工作已全面启动,但合成油产业化仍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将灰熔聚流化床气化技术和长治潞安矿业集团合成油示范厂项目列为国家煤化工装备制造研发、合成油示范工程,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3.建议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化肥工业的发展,优先在我省择点布局建设国家级的煤制烯烃项目。同时,建议国家对山西重点规划、建设的煤化工项目提供低息、无息贷款或延长贷款期限;支持大企业发行债券或给予适度资本金支持,用于重大煤化工项目的建设。
4.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醇醚燃料的国家标准,加大推广使用力度,将山西定为国家醇醚燃料示范基地。
(三)强化政策扶持,创造发展环境,推进煤化工产业做大做强
投资政策。依据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和公布鼓励发展的产品目录,加强对煤化工产业的引导。
融资政策。煤化工产业骨干企业,优先推荐在海内外上市融资,向国家申报企业债券;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类开发性金融机构推荐重大项目;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三方联系会议制度,为企业融资提供平台等。
财政政策。整合省各部门资金,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煤化工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用于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开发新产品和技术改造。
税收政策。用好用足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和税务部门编印了《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其他扶持政策。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煤化工项目用地,允许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占补平衡”;矿产资源利用规划要体现向煤化工倾斜政策;对于电耗较大的重点煤化工企业允许其建设热电联产装置,优先办理并网手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化工发展重点区域内配套水、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等。
(四)加快科技创新,培养高素质人才,推进化工产业优化发展
建立以产业为主和行业指导相结合的产学研科技创新机制,加大对化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扶持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在全行业推广使用灰熔聚气化(粉煤加压气化)技术。相关科研院所和化工企业要加大对新型合成氨催化技术、碳一化学催化技术、煤炭液化技术,膜分离技术、变压吸附分离技术,聚合物纳米材料改性技术,计算机生产控制与优化技术、化工故障诊断技术、监控与安全系统技术的开发和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化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集中精力抓好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高级营销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公平、竞争和择优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创造宽松的人才环境。通过健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提高对现有人才的利用率,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开发人力资源,强化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五)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化工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优化环境,创新招商方式,加大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对重点招商项目在洽谈、审批、建设、投产等环节,实施定项目进度、定工作责任、定联系领导的“三定”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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