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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学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在电石行业中要发展25000KVA以上的密闭式电石炉,积极推广电石炉微机控制技术、除尘和尾气利用新技术,充分回收利用粉料和炉气热能,实现达标排放;在氯碱行业中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的离子膜烧碱技术;在PVC行业中推广大容积聚合釜、电石渣制水泥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在1,4-丁二醇和氯丁橡胶系列产品中要加快对引进技术的吸收与转化,推进后续扩产项目的国产化进程。
  “十一五”期间,聚氯乙烯项目规划的重点企业有天脊集团、太化集团、潞安煤业、榆社化工、霍家沟集团、阳煤集团和保德福泰等。
  乙炔化工深加工的重点企业有三维集团的1,4-丁二醇扩产及下游产品延伸、聚乙烯醇多品种改造、EVA乳液等项目以及山西合成橡胶集团的乙炔法氯丁橡胶新工艺改造项目等。
  (四)粗苯加工利用
  “十一五”期间我省粗苯加工工业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与行业管理,禁止新建并逐步淘汰现有酸洗法苯精制装置和工艺,积极鼓励发展采用先进的粗苯加氢精制工艺和粗苯萃取精制工艺,提升粗苯加工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要加快粗苯下游化工产品的发展。
  粗苯精制重点项目主要依托太化集团、三维集团、侨友化工。
  粗苯精制是我省发展精细化工的基础,要积极支持采用精苯进行深加工。主要规划天脊集团、太化集团、蓝星化工、三维集团等企业实施苯胺、己二酸、TDI、顺酐法1,4-丁二醇等项目。
  (五)煤焦油加工利用
  煤焦油加工利用的发展应总体考虑焦化企业布局、下游产品总量、资源利用效率、加工装置规模、工艺技术选用、产品二次开发、环保治理要求等多种因素。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的原则,依托焦化企业分布和副产品总量,合理布局加工项目和装置规模,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尽可能选取适用、成熟、先进的加工工艺技术,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为规避加工工艺雷同造成的产品重复竞争,要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选取特色加工工艺路线,实现下游副产品化工利用的多元化。
  要严格禁止建设10万吨以下煤焦油加工装置,鼓励采用连续精馏工艺建设单套装置加工能力达15万吨及以上的煤焦油加工装置;积极引导、鼓励对煤焦油加工产品进行二次集中加工,鼓励开发沥青加工技术、煤焦油产品的二次、多次深加工技术、煤焦油加氢及煤焦油混炼生产油品的工艺技术等。鼓励建设改质沥青、延迟焦、针状焦及高性能碳素材料等沥青加工装置。使我省成为我国技术水平领先、装置规模最大、产品品种最多、环保设施完善的煤焦油加工基地。
  煤焦油加工重点规划项目的企业有山西焦化集团、潞宝集团、宏特化工、金尧集团、佳乾集团等。
  (六)煤制合成油工业
  煤制合成油在我省还处于起步阶段。石油价格上涨和煤化工技术进步为煤制合成油和煤层气化工利用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我省应依托晋城煤业集团、潞安煤业集团等大型企业尽快启动煤制合成油和煤层气化工利用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率先建成10万吨级煤直接液化、间接液化和煤层气合成二甲醚示范装置,在取得工程化数据和经验后推进100万吨级大型化生产装置的建设 。
  (七)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项目投资小,产品附加值高且大部分面向终端市场,是化学工业中竞争最激烈的领域。我省除食品添加剂、采油助剂、油墨助剂、碳黑等少数产品具有一定规模外,大部分产品在工艺技术、产品档次上和国内同行业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由于传统煤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精细化工在我省化工总量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十一五”期间,要根据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以我省丰富的甲醇、焦油、粗苯等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发展特色产品,加快山西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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