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传统服务业与现代生活相适应。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和竞争力较强的商贸集团,带动城市商贸中心区和商业街、特色街建设,发展对俄商品专业市场。鼓励市区主要商场延长营业时间,以餐饮业为重点,加快特色休闲服务业发展,开展夜间文化广场活动,活跃晚间经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产业。适应旅游业发展,提高现有宾馆星级标准,创办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旅游景区景点增设旅游购物场所,开发旅游商品。
(六)坚持提升城市品位,注重环境保护,促进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继续实施便民利民工程和路灯照明改造工程,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推进棚户区成片改造。启动铁岭河南山、凤凰山公园建设和牡丹江沿岸、城区湖泡、三溪一河等风景带建设,抓好牡丹江左右岸堤防工程、镜泊湖除险加固、北安河左岸工程以及绥芬河五花山水库建设。牡丹江客运枢纽站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续建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公路,开工建设鹤大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高速公路、宁安至杏山段一级公路以及鸡图公路老黑山至省界段二级公路,做好绥满公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高速公路和鸡讷公路林口至大罗密段二级公路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抓好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城区供热资源,推广使用型煤,治理机动车尾气,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和居民区、街面油烟污染,利用域外资金投资煤气管网建设,继续扩大煤气用户。贯彻落实《
环境影响评价法》,综合整治重点企业污染,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控制新污染源。推进牡丹江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牡丹江、镜泊湖和莲花湖治理,搞好饮用水日常监测。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集中执法、协调配合、群防群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以迎接省运会为契机,以“洁、净、美、畅”为目标,从解决私搭滥建、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噪音扰民等问题入手,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集中打好建筑监控、街路整顿和广告牌匾治理“三个战役”,整治好市区13条主要街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导,推行节约型、环保型的消费方式,杜绝铺张浪费,避免环境污染,让绿色文明走进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
加强生态保护。推进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生态效益林补助等工程建设,完成造林20万亩,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面积38.5万亩。抓好县(市)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和航空护林站立项审批工作,小北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东宁野生东北虎保护区列入省级保护区,做好牡丹峰申报国家级示范保护区工作。启动“黑土地”水土保持防治工程,完成治理面积26万亩。
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深入开展“村镇建设规划年”活动,推进精品大道和“三康”工程建设,完成301国道沿线12个乡镇规划设计,建设一批加工型、旅游型、商贸型特色小城镇。合理确定中心城市与海林、宁安两个卫星城的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引导卫星城与中心城市配套发展。
(七)坚持以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为重点,抓好财税金融工作
突出市直、市本级财源建设。坚持扩大增量、激活存量,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技改贴息资金、国债资金,集中扶持市直园区和项目建设,扶强重点纳税企业,壮大市直财源,尽快改变市直财政增长乏力的局面。挖掘国有资源潜力,促进其向市场化和现实财源转化。做好市、区两级事权划分工作,调动区级抓财源、抓发展的积极性。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强化公共财政职能为目标,深化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和绩效预算改革。抓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和最低工资,提高城镇低保补差标准及各类优扶对象相关待遇。
促进增收节支。落实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负担、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和调增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税制改革,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改革税收征管办法,把税收征管纳入规范化轨道,严格按税法办事,不越权减免税收,不收探头税。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压缩弹性、经营性、补贴性等一般性支出及非财政职能性支出。
争取金融支持。完善我市开发建设及投融资管理体制,建设好投融资平台,增强还贷能力,提高信用等级,密切与开行和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积极主动地开展银政合作,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协调银企关系,培育优良项目,降低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部门工作,努力为金融业发展创造条件。
(八)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