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4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丽政办发〔2005〕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按照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2004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责成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考核组赴各地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表明,各区、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完成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经综合考核评定,一区四县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现将考核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4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一等奖
玉龙县、永胜县、古城区。
二、2004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