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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老区开发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老区开发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4〕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长期以来,我市各级老区开发促进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老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团结、务实、进取、奉献"的作风,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想实招、办实事、谋实利,为老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如皋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等6个老区开发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翁培康同志等10个老区开发促进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励,再立新功。全市各级老促会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附件:全市老区开发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全市老区开发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如皋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海门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海安县老促会农技推广专业会
  如东县老促会丰利镇分会
  通州市川港镇老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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