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实行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
(通政发〔2004〕93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增强财政体制引导经济发展功能,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按照"收入属地、市区共享,既得不变、财随事转,鼓励发展、兼顾公平,落实责任、相对稳定"总体思路,对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体制进行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总目标,强化财政体制引导经济发展功能,构建市区财政收入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市区各级共同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按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并明确其责任,努力提高市区财政支出总体效益;注重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原则,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加强财税监管,健全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社会协税、护税网络体系,促进区域之间、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本次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在省对市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总体框架下进行,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税收属地划分与财政利益共享。以"构建市区经济利益共同体,增强市区三级政府发展经济合力"为出发点,改变按纳税人行政隶属关系或所有制性质确定税收归属的办法,实行按税源属地原则划分各区财政收入范围的新体制,建立市区财政收入利益共享新机制。
(二)财权与事权相结合。以"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市区公共服务水平"为取向,逐步理顺、明晰市与区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事权,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按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相应调整区级财政支出基数,增强区政府在城市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的职能。
(三)效率与公平相兼顾。以"充分调动和保护各级政府增收节支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在保障各区原体制既得财力的前提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推行"财政收支挂钩、全额比例分成"的财力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市对区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和区级财政收入超收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