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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十五”计划评估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十五”计划评估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5〕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十五”期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认真组织做好“十五”计划评估工作,是各级政府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正确制定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落实《丽江市“十一五”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必要环节。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好“十五”计划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及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一、对“十五”计划前四年执行完成情况的基本评价。

  二、未完成的预期目标及原因分析。

  三、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的措施建议。

  四、“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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