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第四届世界合唱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6〕1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定于2006年7月15日至26日在我市举办。此项赛事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国际性合唱艺术比赛,其宗旨是“和平、友谊、合作、发展”。届时,将有来自世界五大洲8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个合唱团莅临厦门参加比赛。为做好东道主,办好赛事活动,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动员,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迎接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现就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本届世界合唱比赛首次在我国举办,规格高、来宾多、影响广泛,它不仅仅是一次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也不仅仅是一次大型国际旅游活动,它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一次形象展示,是国际社会观察中国和平崛起的一个窗口。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努力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二、强化管理。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九·八”投洽会期间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加强城市道路特别是岛内道路保洁工作,强化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市容管理,加大城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临街商家的违章行为、“三乱”现象、占道经营等,加强国道、省道、进出厦门道路和连接各区主干道路两侧的市容城市管理工作,美化、净化城市环境。
三、重点整治。
1、岛内所有涉及主要交通干道的在建工程必须于7月5日前告一段落,并要求业主单位负责对周边环境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整治,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美化。
2、加强户外广告、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夜景灯光、建筑立面、围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补缺、补损。
3、加强道路保洁,及时清运土头垃圾,并组织人员对被污染的路面进行彻底清洗,严防污染现象再次发生。
4、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和标准,整治、清理和维护铁路沿线、市区主要宾馆和比赛场馆周边环境。
四、全面普查。7月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全市市容市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按照创建全国文城市的要求和标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破路的,要责令其整改及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同时要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以确保第四届合唱比赛期间全市市容环境优美、简洁、干净、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