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实施方案
(丽政办发〔2005〕44号)
市外办党小组、市信访局党小组、市方志办党小组、办公室老干支部、各科室:
根据市委先教办的安排,按照《关于丽江市开展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党小组和科室的具体实际,现就“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员自我剖析和党内相互帮助,促使党员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高度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为下一阶段“整改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求做到征求意见广泛深入,查摆问题准确全面,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民主评议客观真实,互相帮助真心诚意,整改方向明确具体。
二、主要任务
“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30日至5月10日,安排40天时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是党小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情况,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党章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包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勤政廉政方面的情况。
2.征求意见的形式。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民情恳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每个党员、党小组及单位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意见的范围。(1)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方志办、市信访局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的范围为:①直属企事业单位班子。②区县相关部门班子。③市直相关部门班子。④班子成员之间和支部内其他党员、群众代表; (2)办公室党支部一般党员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之间。
4.具体方法步骤及要求。(1)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每个党员、党小组及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2)召开座谈会,进一步面对面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3)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通过深入分管部门、联系点进行民情恳谈,广泛听取意见、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5.征求意见的反馈。办公室先教办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梳理、汇总,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小组和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除某些特殊情况,如属于人身功击、发泄私愤的以外,原则上如实反馈。对党员个人的意见,由各党小组负责人反馈。对党小组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由办公室党支部负责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