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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近期(2004年-2007年)目标任务是:

  1.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数在4万人以上,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办学规模大体相当。

  2.做大做强骨干示范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平均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人左右;重点建设7所在校生规模3500人以上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30个省级示范专业。

  3.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以上,重点建设6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包括在通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

  4.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通过职业教育,培训36万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10万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从业人员的年培训率达到30%;培训城镇在职职工55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万人次。

  三、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四)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的管理既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重点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职能,建立并逐步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

  1.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1)市政府对全市职业教育实行统一领导,统筹管理,认真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环境条件;科学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宏观结构,整合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举办并指导县(市)、区举办一批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2)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与管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认真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完善职业教育发展和劳动就业机制,在努力扩大职教资源总量的同时,加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力度;举办一批规模大、功能全、有特色专业的骨干职业学校。促进普教、职教、成教协调发展。按国家、省编制标准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并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职业学校实习设备、师资培训、骨干专业建设补助的专项经费,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对乡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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