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对全局有一定影响的有倾向性、苗头性、政策性的问题。
(八)重特大灾情和疫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伤亡事故、严重违法事件、重大社情等。
(九)各办、各科室和中心联系部门的重大工作和活动安排情况。
(十)本办、本科室和中心某方面工作的综合情况。
三、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健康、新颖、精练,以每月28日为该月信息考核截止日期。
(二)各办、科室和中心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传输手段,以电子邮件和报送磁盘(专用)的方式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电话:5181155或5106020)报送信息。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室各办、各科室和中心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编审,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报送或通过政府网站上网发布。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六科、信息督查科报送的信息每月4条以上,全年50条以上。
(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科、网络管理中心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全年30条以上。
四、登记与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负责对各办、各科室和中心报送的信息进行登记,报秘书长后进行考核。
五、考核与评比
(一)各办、各科室和中心的信息报送情况,每月累计一次,累计工作由信息督查科负责,累计情况报秘书长同意后由综合科向各办、各科室和中心通报。
(二)考核工作每年一次,考核时限为上一年度12月至本年11月。2005年的考核时限为2005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每年度根据累计报送信息条数并参考稿件质量排出名次,以此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六、奖励与惩罚
(一)重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因失职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在市办公室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
(二)由于所提供的信息失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市办公室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