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市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全市政务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好节日期间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节日放假安排及政务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二、提高对节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节日期间政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是保证政府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是政府联系群众和为市民排忧解难的重要枢纽。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
三、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除设专人昼夜值班外,还必须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坚决杜绝由更夫或返聘人员代替政务值班,严禁脱岗、漏岗、误事现象发生。公安、城建、商服、电力、邮电、民政、交通、卫生、文化、广电等单位,在安排好本单位政务值班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好本系统内各单位的值班工作。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制定预案,组织专门力量,实行24小时备勤制,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四、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对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疫情和灾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地、各部门要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政府105室, 电话:6939000,传真:6935000)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和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