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内容摘要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向市政府呈报了《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支持市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2006年金融稳定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牡丹江市中心支局2006年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陆兵市长阅后批示:“很好,工作很主动。从另一方面讲,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主动为金融部门服务,并配合好金融部门一同工作”。靖殿元副市长阅后批示:“人民银行连续就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金融稳定和外汇管理与服务三项工作发出《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金融工作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研究措施加强服务的指导思想。而三个指导意见所涉及的,也是我市企业关注和企盼解决的问题,这种主动精神值得提倡”。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三个指导意见内容摘要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地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积极配合各级金融部门主动开展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努力奋斗。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内容摘要
一、关于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支持市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加大项目建设和结构调整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
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全面深入了解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情况,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全市的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对符合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政策,列入对俄经贸战略升级、沪牡合作、哈牡合作发展重点的重大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项目,对企业有原始创新、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技术、能够形成产业化的新产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和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将围绕项目建设和结构调整这个重点,发挥窗口指导作用。特别是对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各金融机构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全面评估,及时提出信贷支持计划。要在园区发展、对俄合作、商贸、旅游等各方面广泛寻找信贷支持项目,积极考察论证予以全面合作,达到银企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金融机构还要加大贷款营销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增加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