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4.强化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做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教师工资、在校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县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职责,加强对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要依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依法向同级人大专题汇报,接受其监督和检查。乡镇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确保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要对农村职业教育、农民培训、普通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予以必要的经费扶持。
5.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各地要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收入要首先用于保工资发放,上级财政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应首先转入工资专户,确保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且保证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
6.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并将其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予以安排。建立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当年新增危房,确保师生安全。乡镇政府也要积极发挥在支持农村中小学基础建设方面的作用。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形成的债务,由县、乡政府通盘考虑解决。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7.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县级政府要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农村中小学学杂费和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在县级财政结算中心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作,专款专用,全额到位。取消农村中小学零帐户管理。强力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
三、提高“两基”成果,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
8.高位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两基”巩固提高的规划和部署,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加快推进“三新一亮”工程,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办学现代化水平。以行政村为单位,深入开展扫盲工作,将文化知识普及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机结合,高水平扫除青壮年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