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保稳定的原则。为保证新的拨款方式稳步推进,按照每所高校的经常性财政拨款不低于该校改革初始年度经常性财政拨款基数的原则计算。与此同时,由于纳入经常性拨款的新增经费有限,按照新拨款方式计算后经费相对改革初始年度有增长的高校,其增加额度按经常性拨款新增经费总额与此类院校按公式计算经费增加总额的比例确定,用公式表达如下:
某高校实际增加额=该校按公式计算的增加额×经常性经费增长比例
经常性经费增长比例=经常性拨款新增经费总额/按公式计算有经费增长院校经费增加总额
4.简单有效的原则。经费分配的计算办法、分配依据的确定、调控参数的取得完全用简明的公式表达,简单易懂;以标准普通本专科生人数为主要拨款依据,并引进了体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生师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等五个调控参数,有利于高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规模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
二、计算方法
各高等学校的经常性拨款数按照标准学生人数、生均拨款标准、各调控参数等指标数综合计算,用下面的公式表达:
经常性拨款=标准学生人数×生均拨款数×(1+a+b+c+d+e)
具体解释如下:
1.标准学生人数和生均拨款数
(1)标准学生人数=普通本专科人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
(2)生均拨款数=可供分配总额/参加分配标准学生总数
2.调控参数及控制值
(1)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控制值为《指标(试行)》中限制招生条件下的生师比。其中: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人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生数×0.3+函授生数×0.1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a是生师比调控参数,其意义是当实际生师比高于控制值,即学校教师不能满足现有办学规模要求,或者说实有学生数超出按控制值计算的学生数时,对超出部分的学生不再给予财政支持,以引导高校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规模,不盲目扩招,同时也促使高校压缩非教学人员数量。
(2)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控制值为《指标(试行)》中限制招生条件下的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