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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明确项目。市审改办负责研究提出上网项目和拟同意暂不上网的项目,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后报督导工作小组;督导工作小组负责上网项目的确定和暂不上网项目的审核,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并抓好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工作。

  (三)完善市级集中建设平台功能。要进一步扩充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市级平台)的功能,加强与各部门自建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做到能够集中反映全市所有网上审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进一步完善、提升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二个市级集中建设平台和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系统、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告知承诺系统等专项集中平台的软、硬件和系统安全功能,提升部门并联审批能力,实现部分公共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力争实现市级集中建设平台与自建系统使用统一的简易身份认证系统或相互认证;在市政府网站上设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导航服务平台,为企业、市民办事和咨询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

  (四)规范自建系统。各部门应规范自建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在满足自身业务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可以有选择地提供自助式、柜台式或网上直接申报三种不同类型服务;要规范网上申报服务的界面,并提供操作提示;要按照电子监察、督查的发展需要,预留技术接口;对未建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对已建的自建系统要按规范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逐步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鉴于目前在我市建立规范的CA认证系统条件尚不成熟,督导工作小组将根据需要,对我市有关部门现有的CA认证进行调研论证,按照统一标准、方便可行、节约资金、满足要求的原则,依托现有的认证系统,逐步建立我市简易可行的身份认证系统。当前的重点是建立企业用户认证系统。

  (六)创建互联审批的环境。互联审批涉及多个关联审批环节和审批部门,有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并行审批等。市审改办应负责提出互联审批的具体事项和牵头部门,并与牵头部门一起,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梳理审批流程,规范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牵头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授权的市级集中建设平台应做好技术支持工作,依照统一技术规范,完善流程、安全等标准,上网部署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协同审批。

  (七)稳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针对目前网上审批存在的原件及申报材料不易网上提交、审批环节需要到现场勘查等问题,各部门可采取网上与网下同步进行的审批方式,保证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以此同时,各部门要不断创造成熟的条件,研究网上审批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分步建设,稳步推进,创新工作的要求,力争实现全程审批。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要组织人员对跨部门的网上审批共享基础信息库建设所需的技术进行研究,提出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实施意见。市监察局要牵头做好电子监察前期的技术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做好技术协调,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技术服务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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