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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
(厦府办〔2006〕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厦府办﹝2004﹞90号、厦府﹝2005﹞26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工作,一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审批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市的网上审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部门之间并联审批工作开展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审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网上审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方式方法转变,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目标,应用信息技术,积极稳妥地开展网上审批工作,为构建廉洁、务实、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服务。

  网上审批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网上审批工作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应以全部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特例;要统一规划,明确分步上网的项目和上网项目对外服务的具体要求;要统一规划,做好市集中建设平台、部门自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之间的衔接,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加强协作,共同推进。

  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网上审批工作必须紧密结合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塑政府业务流程,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进一步梳理、优化、调整完善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重点组织条件成熟、适合开展网上审批的事项上网,尤其是选择关系民生、能确实为企业、市民提供方便服务、业务需求量大、影响面广的事项上网。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要按照市网上审批工作督查指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导工作小组)的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对已建项目进行梳理,要预留办事状态、办事过程查询的接口,不断提升、完善市级集中建设平台和自建系统功能,逐步建立“一门式”对外服务虚拟的网上审批服务中心。要重视系统安全,通过建立制度、采取技术防范等手段,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分块实施的网上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分步、分阶段开展网上审批工作,最终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办理;建立基础性的公共信息资源库,与网上审批工作有关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察、督办,使我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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