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消防工作的情况;
㈡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省公安厅的有关部署或全市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措施;
㈢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请示总召集人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本系统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按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提交书面材料;
㈣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写、印发会议纪要,发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联席会议成员要及时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㈤必要时,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可以通知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㈥各有关单位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指定本单位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
附件:1、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 集 人:张宗芎(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康 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柯继安(市经发局副局长)
任 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
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学香(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赵晓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超南(市交通委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