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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㈠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消防工作的情况;

  ㈡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省公安厅的有关部署或全市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措施;

  ㈢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请示总召集人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本系统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按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提交书面材料;

  ㈣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写、印发会议纪要,发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联席会议成员要及时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㈤必要时,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可以通知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㈥各有关单位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指定本单位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

  附件:1、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 集 人:张宗芎(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康 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柯继安(市经发局副局长)

       任 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

       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学香(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赵晓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超南(市交通委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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