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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二是开展疫苗流通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开展橡胶避孕套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四是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处方行为,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的基础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薄弱环节,促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上新的台阶。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网络的建设,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分析制度,逐步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五)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布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二、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部署,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经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

  (三)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两网"在专项行动中的作用。这次专项行动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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