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2005年7月20日 新财外[2005]10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管理行为,使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根据《贷款协议》、《转贷协议》、《
会计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自治区财政厅涉外处。
世界银行贷款和英国政府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6条
第二章 贷款资金和配套资金管理7-11条
第三章 提款报账的程序及开支范围12-19条
第四章 货物采购管理20-24条
第五章 物资和资产管理25-31条
第六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32-37条
第七章 项目审计的内容和要求38-39条
第八章 项目会计核算办法40-47条
第九章 附则48-49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国家财政部与世界银行签定的《贷款协议》和财政部与自治区财政厅签定的《转贷协议》以及财政部、世界银行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以下简称“卫X”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卫X”项目提款报账工作,合理有效地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项目执行单位。
第三条 项目投资和各项财务开支应坚持“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费用开支标准按国内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及财政部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作为“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债权债务代表人。负责资金的管理,负责向财政部还本付息付费和监督检查贷款资金及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各地、州、市、县卫生部门是本项目的执行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用款计划、采购计划、培训计划等报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向自治区财政厅提款、报账;各地项目单位负责项目会计核算,及时、正确地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和投资完成情况;提供项目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