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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监局关于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监局关于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6〕2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和使用土制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行为,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质监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厦门市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质监局)

  为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市政府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继续打击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改造土制起重机械行为,进一步有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土制非煤矿山用桅杆起重机整治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189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6﹞165号)的要求,制定我市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春生(市质监局副局长)

      郭景宗(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白国华(海沧区副区长)

      黄炳文(集美区副区长)

      郭永辉(同安区副区长)

      洪国平(翔安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吴春生(市质监局副局长)

  副主任:陆文武(市质监局处长)

  成 员:张福发(市安监局处长)

      周荣洲(市国土房产局处长)

      洪清志(市安监局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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