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继承和发展,推进中医药科技不断创新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会认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防治疑难病种和优势病种的研究。深入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的研究,整理齐鲁中医学派的学术特色和独特的诊疗技术。继续做好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 “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计划执行情况的督导管理,及时做好中医药计划项目的鉴定工作。重视中药新药的开发和现代中药制剂研制,积极做好安全、有效的民间验方的搜集、筛选整理工作。对疗效显著、工艺先进、效益突出的院内中药制剂,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并开展深入研发,促其尽快转化为临床疗效确切的中药新药,不断提高中医药的自主创新能力。
六、加大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力度
继续加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应用及推广机制的示范研究。进一步收集整理“简、便、验、廉”的中药验方和针灸、推拿等新的适宜技术,尤其是对常见病、多发病疗效确切、简便实用、效益好、成本低的适宜技术,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推广使用。进一步落实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激励政策,积极探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模式、运行机制和长效机制,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效果和效益评价工作。加强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督导考核,力争中医适宜技术年内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覆盖,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临床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弘扬中医传统的优良医德医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树立中医药工作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经常性教育,认真查处违法乱纪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强化中医药行业新闻宣传意识,通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和途径,在全社会宣传中医药政策法规。做好《淄博中医药》的改版创刊和发行,大力宣传全市中医药事业的新成就、新进展,加大对“名院、名科、名医”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