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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实施“三名”战略,推进中医药特色机构建设

  制定下发“名科、名院”建设方案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抓好中医“名医”培养和评选工作。完善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创建中医药特色示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室活动,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诊疗保健服务。年内每个区县力争创建中医药特色卫生院、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数达6--10个。启动优秀院内中药制剂的筛选与培育工作。

  做好国家优秀研修项目和山东省第一批优秀中医人才培养工作,遴选并推荐山东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医专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新修定下发《淄博市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标准与检查细则》,狠抓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作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破口,巩固和发展全市重点中医专科的建设成果,努力营造我市中医名牌,对全市1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进行重新评审和确定,提高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水平,再创建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使总量达到16个,积极开展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创建活动,对原有的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强督检。

  三、坚持依法治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

  要遵循中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明确中医办院方向,切实抓好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管理。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导向,开展中医医院特色评价,选择部分医院进行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试点。选择部分中医医院开展医院分级管理试评。遴选和推荐全省中医名科、名院工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选择重点环节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中药饮片使用管理检查。举办中医病历书写和医疗纠纷处理、应急、护理等培训班,切实提高中医医院医疗、护理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继续加强医师考试工作的管理,总结和改进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执业登记,打击非法行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的管理。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步伐

  狠抓高层次优秀中医人才培养,做好国家级优秀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和山东省第一批优秀中医人才培养中期考核工作,遴选推荐山东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认真实施 “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继续做好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抓好社区中医类执业医师的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尤其要做好四部经典著作的强化学习,上、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内经》、《伤寒论》两门课程的统一考试。继续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中医临床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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