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优化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调整成人大中专院校结构布局,充分发挥6所高校的骨干作用,增强科研水平和办学实力。突出办大办强牡丹江大学,到2010年达到在校生一万人的规模,建成五教并举、工科为主、门类齐全、质量较高、特色鲜明、专本兼容,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更强、服务领域更广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大学。在此基础上申办俄语贸易本科专业,建立对俄经贸学院和对俄经贸研究中心。
第四节 加快发展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对从业人员、转岗和下岗人员教育与培训,建立50所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职业培训机构,年培训在岗职工3万人、再就业人员1.5万人。发挥牡丹江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的作用,搞好对农村富余人员和城市下岗人员的培训。在农村积极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培训班,年培训人员20万人次以上,农村青壮年每年接受系统实用技术培训面达95%以上。全市城乡劳动者人均受教育9年以上。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每个城区建1所规范化社区教育中心,每个乡镇有1所达标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第五节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教育信息网络资源,全力实施城镇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到2010年,全市90%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实现“校校通”;农村初中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具备数字电视教学收视系统,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光盘资源。积极开发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城市和各县(市)都要建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信息资源库。建立健全服务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
第六节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构建现代教育人才培训体系、社会化终身学习体系和教育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普及农村“绿色证书”教育,完善乡镇“三教”统筹运行机制。加快企办中小学剥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较为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构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有机结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学校面向市场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第七节 推进与先进城市教育的交流合作
主要是建立沪牡两地教育交流长效机制,引入上海先进教育理念,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在联合办学、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学生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吸引上海有关高校在我市爱民区建立上海牡丹江教育园区,促进我市高等教育结构的优化和品位的提升;鼓励上海企业和社会各界在我市举办或联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援建“希望”中小学或参与薄弱学校改造,合作开发远程教育网络,共同开发青少年德育基地,全力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基地建设。
第十二章 实施科技兴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节 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实施科技兴市战略,以实现科技产业化,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具有技术研发实力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自建或联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按照多元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原则,建设具有“专业孵化定位、专业技术平台、专业孵化队伍”的特色孵化器群体,重点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和培育一批以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为主体的专业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形成以成果转化、技术扩散、创新决策、企业策划和咨询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联合大企业引进和吸收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的技术,形成对俄科技合作产业化示范基地。搞好国家级科技园区试点。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为导向,建立企业、金融、政府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到201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实现50亿元。
第二节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围绕我市园区建设和“十一五”重点项目的实施,搞好关键性和前沿性的技术开发,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形成一批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主导产品,带动成熟技术向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推广与扩散。以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牵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抓好数字化逆变焊机、灵泰原料药、立体曲面水转印披覆膜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5%以上。
第三节 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
打造数字牡丹江,大力推进政务、农业、企业、电子商务、社会保障、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旅游等八大信息化工程。抓好省级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围绕各主导产业建立网络化制造平台,以网络化制造技术带动企业间协同,实施主导产业内网络连接,实现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制造和配套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逐步形成分工管理、优势集成的信息化产业群。
第十三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第一节 建立有利于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管理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智力流动、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和外国专家的引进力度,不断增加人才总量。着力建设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术工人四支队伍。
第二节 健全劳动者就业培训体系
坚持积极扶持、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以培训体制、培训机构、培训模式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创新,整合社会培训资源,筹划建设牡丹江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竞争能力,推进人才资源共享。
第三节 营造吸引和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
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定完善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建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智的宽松环境和爱才、惜才、重才、用才的社会环境,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
第十四章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突出卫生事业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战略地位。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医疗卫生市场,使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公共医疗服务。加大卫生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农村与城市医疗卫生的差距。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逐步形成区域医疗、预防、保健配套发展,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网络。调整医疗、保健机构的布局,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化医疗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方式,坚持合作医疗互助与共济,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健康保障。重点抓好牡丹江市第一医院内科大楼、绥芬河市医疗中心等医疗项目建设。2010年,综合反映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接近国内先进水平,部分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第二节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以繁荣文化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为宗旨,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造健康、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牡丹江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主导作用,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预算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以打造歌舞、戏剧、群众文化活动三大品牌为重点,发展牡丹江文化现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心城市重点加强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和剧场建设,县(市)重点加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建设,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好工人文化宫、职工俱乐部、青少年宫等文化设施,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区域共享机制。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实施渤海上京遗址保护利用工程,使历史文化风貌得到较好展现,逐渐积累和形成体现牡丹江历史和现实风貌的文物博物成果,进一步增强我市的文化底蕴和内涵。
第三节 加快发展体育事业
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政府办体育与社会办体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体育体制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方针,增强社会体育意识,完善体育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体育投入。建立体育市场体系,组建体育产业公司。重点抓好北山体育中心和江南新区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推进体育事业社会化和社区体育服务网络化,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建设全省体育强市。“十一五”期间,全市城乡普遍建有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健身活动需要的体育设施,人均公有体育设施面积由目前的0.1平方米提高到0.3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完善中心城市体育训练基地、县(市)体育设施和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建设举办省运会项目标准的一流体育设施。投入体育健身的人口由“十五”末的40%提高达到45%。国民体质主要指标基本接近中等发达城市平均水平,成年人体质良好率达到50%,青少年体质明显改善。竞技体育水平有新的提高,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的体育人才。高质量办好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力争有5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第二十届冬奥会,并取得奖牌。
第四节 认真解决好人口问题
以发展城市型经济、城镇特色型经济和非农产业为重点,优化人口布局,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化区域和有规模的建制镇集中。树立大人口理念,保持适度人口规模,稳定低生育水平,搞好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例正常。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3‰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7.5%。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增强人口安全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注妇幼残障等社会弱势群体。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人口老龄化问题,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原则,加强老年人口基本生活保障,规划建设一批为老年人服务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颐养医护等项目,促进老年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节 发展民族事业和民族经济
高度重视民族社会事业和民族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文化艺术人才和研究人员的培养。加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整理工作。积极促进民族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加大各级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支持力度,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和民族政策性财政转移支付,要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适度提高少数民族补助费和民族教育补助费。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要落实好同民族乡(镇)、村对口支援计划,设立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切实解决少数民族乡村脱贫问题。
第十五章 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