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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荐评选群众满意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三)审核(2007年10月10日前)。各市国土资源局对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征得市纠风办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报省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推荐表格(一式两份)。

  (四)推荐(2007年10月下旬)。省厅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后,择优向省纠风办推荐。

  (五)征求意见和复核(2007年11月)。对省厅推荐的候选名单,省纠风办将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人员对候选对象进行抽查。对公示和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该参评单位或个人的候选资格。

  (六)表彰(2007年12月)。根据公示和复查结果,提出初步表彰名单,报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审定后予以表彰,并授牌。

  五、推荐名额的分配

  根据省纠风办名额分配的情况,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评选群众满意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3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27个。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一)群众满意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省厅及各市国土资源局各l个候选单位。

  (二)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杭州市局、宁波市局、温州市局各3个;绍兴市局、湖州市局、嘉兴市局、金华市局、衢州市局、舟山市局、台州市局、丽水市局各2个;省厅办事窗口、监察总队信访室各1个。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评选工作是整个民主评议和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自评、考评、审核和推荐等环节,对推荐结果负总责。通过评选要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努力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评选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在评选、审核等各个环节,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充分听取当地群众和政府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其评选资格,确保行风评议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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