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加天然气资源和市外电力供应,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使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53%下降到2010年的46%左右。制定鼓励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10年风电装机达到20-30万千瓦,完成太阳能光热当量面积25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达到10兆瓦。
(七)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实施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和文化产业等,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抓紧组织开展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努力营造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电子信息、装备、汽车、船舶、航天航空等产业基地以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制造业能级。
三、聚焦突破重点
(八)加快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累计节能量达到900万吨标准煤。节能重点工程包括:用电设备节电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空调和家用电器等节电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分布式供能等工程、城市交通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及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组织制定节能重点工程的总体方案和分年度推进计划,2007年重点推进改造燃煤锅炉,通过对3000台燃煤锅炉、炉窑进行节能改造,节约标准煤20万吨;优化钢铁、石化、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系统和生产工艺的能量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高效绿色照明产品、节能型空调、高效电机、高压大频率变频调速装置、蓄冷蓄热、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节能新技术。
(九)着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
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原则,重点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两大工程建设。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加大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染源截污纳管力度,中心城区全面完成污水三期工程,按期完成竹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扩容工程;郊区新建、续建和扩建25座污水处理厂,完善30座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完善28个工业区污水收集管网。
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按照《上海市“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14家燃煤电厂(957.2万千瓦)在2010年以前完成烟气脱硫或结构调整。其中,列入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的11家电厂(650.8万千瓦)在2008年底前完成脱硫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