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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一是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基础上,全市生产总值已实现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二是建设用地地均产出显著提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率从1996年的1.66亿元/平方公里,上升到2005年的3.81亿元/平方公里;三是工业用地集约效益有所提升。全市工业用地地均产出率从1996年的12.45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05年的18亿元/平方公里,提高了约45%,工业布局的集中度从20%提高到54%;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以“一城九镇”为代表的试点城镇建设已有了实质性启动,郊区现代化新市镇的雏形正在逐步显现,为完善全市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面临的形势
  上海是一个人口多、土地资源相对缺乏、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的特大型城市。从长远看,土地资源总量的有限性和可用量不断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资源环境已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刚性约束。从土地资源消耗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压力看,“十一五”期间是上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四个中心”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的五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土地资源稀缺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十一五”期间,本市土地利用方向和方式,必须切实转变思路,着眼于存量挖潜、着眼于结构调整,在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中注重二次开发和复合利用。这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十一五”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手段。必须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角度,统筹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环境和土地资源等要素的协调发展,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必须转变观念、开拓思路,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从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水平、调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激活存量低效用地、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等方面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潜力。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体现“五个统筹”、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总体目标,立足于上海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市情,按照本市城乡规划体系的要求,以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为重点,以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积极引导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土地资源利用突出节约。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规模及节奏,减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造成的不可逆的消耗。土地资源利用注重集约。通过增加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强化土地利用效益,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土地资源利用强调效率。通过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资源,体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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