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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在案件查处方面,始终保持严查重处和高压监管的态势。
  要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违法案件。加大对本市地下制售假劣药品活动的打击力度,完善地下加工销售窝点的发现机制,并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坚决取缔地下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加强对网上违法销售药品活动特征的研究,探索有效的监控措施。
  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主体,要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错误的,予以经济处罚和公开曝光的同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以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效率
  (一)加强监管网络建设。
  要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优势,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将监管重心下沉到一线。充分利用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力量,发挥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扩大监管网络范围,努力消除药品监管盲点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郊区(县)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管网建设成果,规范农村卫生室各项管理制度,通过源头、流通和使用的严格监管,保障农村用药安全。
  (二)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要整合市药品检验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现有条件和技术资源,强化技术能力,发挥药品安全评价的积极作用。组织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比对,探索以比对工作为核心的药品检验所质量考核工作模式,加强药品检验和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监测分析水平;定期评估本市药品安全状况,为药品安全监管、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预警和快速处置药品安全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运用信息和数学拟合模型等技术,建立本市高风险产品模型库,探索药品快检方法,提高药品监管效率。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运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平台,构建并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后监管、企业生产情况等动态信息监控系统和相应的数据库,逐步推广无纸化审批。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管理系统”数据库,整合监管资源,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最大限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四)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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