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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要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使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分子无法藏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对涉嫌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的,检察机关应依法加强监督,及时检查纠正。
  (二)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
  (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执法条件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05年1月)。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制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2005年2月至5月)。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各级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抽查和督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组。
  3.总结验收(2005年6月至8月)。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总结验收,并将总结验收报告送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组汇总后,由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组报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组和市政府。

  附:
  丽江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景柱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学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元安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和慧军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沙文才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陈星元  市经贸委主任
  卫勇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柳跃祥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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