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补贴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交通运管部门登记,由交通运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统一在市城市信用社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补贴款直接拨入个人账户。
5.城市出租车经营者。补贴对象凭身份证、行车执照和营运证三个有效证件到交通运管部门登记,由交通运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统一在市城市信用社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补贴款直接拨入个人账户。
(五)补贴发放时间。5月12日开始发放,5月17日前发放完毕。
(六)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市财政局在市城市信用社开设"财政油价补贴资金"专户,资金封闭运行。
三、组织领导
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牡丹江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兵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靖殿元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姚寿鹏 市政府副市长
梁桥市 政府副市长
王育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金日勋 市财政局局长
刘振国 市农委主任
赖世海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振先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顶臣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顾景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金日勋(兼)。
四、实施步骤
补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各相关部门要向财政部门提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对象的基础数据,提报口径应与向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测算数据一致。财政部门要在认真调查、测算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26日至5月17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补贴工作,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好对各县(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的指导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5月18日至5月23日)。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石油价格机制改革补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