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单位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6号(昆明市延安医院对面);邮政编码:650051;联系人:马继涛、贺新华;联系电话:3112542、3161308。
(二)受理时间
2007年6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集中受理。
四、有关说明
(一)受理结束后,经省科技厅人事处分类,分别送往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基础研究处、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处)初审,各业务处于2007年6月19日前,将初审意见和推荐结果送交省科技厅人事处。
(二)省技术创新人才应从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省属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的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科技产业化、设计、高层次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包括科技型企业家)的人员中选拔。
(三)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组织推荐申报。请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主动做好人才申报的计划、动员、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3136731(省科技厅人事处)、3140941(基础研究处)、3138816(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3140939(农村科技处)、3138982(社会发展科技处)、3163265(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处)。
特此通知
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云南省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实 施 细 则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机关处室职能调整方案》精神和省科技厅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规范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和出站评价等工作,促进云南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成长,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本《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一、培养及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