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深化“7+1”合作模式,鼓励共建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科技孵化器、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形式多样化的产学研合作载体,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各类科技计划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与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组织通过合同研发、共建基地、合资公司、共建研发基金、直接或间接资助等多种形式,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度的合作创新,对各类创新主体通过各种产学研合作承担的国家和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市科技发展资金给予相应的经费匹配;设立产学研合作的奖励经费,在市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设立产学研重大计划专项,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好、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优化创新投入。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创新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政府对工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建立与财政收入相应增长的工业科技投入机制,并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通过调整存量、集聚增量手段,将有限的科技资源集中配置到重点创新基地、关键产业、核心企业上,重点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给予财政贴息、资助等政策支持。同时,加大对风险投资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自然人以各种方式建立风险投资企业,扩大风险投资的规模。
(二)构筑人才支撑体系
1.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制定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加紧实施以智力交流为特征的“人才柔性流动”办法,大力度、多渠道、跨领域引进国内外高级专业人才,特别是精通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的高层次招商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
2.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实施紧缺型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加强与院校、机构、著名跨国公司的合作,集聚一批拔尖的企业家、重点产业领域优秀专业人才和专业能手。
3.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对优秀专业人才实行“智力资源资本化”,建立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技术开发奖励制度等,鼓励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分配。在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设立“人才特区”,进入其中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待遇。
4.推进人才市场建设。重点发展和建设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技工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等,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网络健全、服务规范、规模经营的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
(三)实施产业集群战略
1.加快调整工业布局。加强规划导向和政策推动的力度,推进工业企业“退城(镇)入园”,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和产业链龙头项目,支持发展一批优势企业,使分散在城乡的工业企业向产业关联的工业园区集中,重工业、新材料产业向沿江集中,加工制造业向专业特色园区集中。
2.建设一批特色工业园区。以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重点开放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为主要载体,结合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工业园区。鼓励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所需的供能、环保、物流及通关等配套设施。
3.着力培育优势产业链。引导和促进产业集中投入、企业集聚发展、生产相互联系。鼓励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相关产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供应链、生产链和价值链。积极培育产业特色强、配套能力强、集约水平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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