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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一五”产业优化升级专项规划的通知

  5.积极研制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促进传统产业的产品升级换代。以市场为主体,立足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重点加强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主导产品的研制,提高和改善产品可靠性和质量,形成知名品牌。

  (五)坚决限制和淘汰劣势产业,提高产业的集约化水平

  1.制定技术、用地、能耗、排放、效益等标准。从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环保、能耗、土地利用效率、城市规划和建设等综合要素出发,合理、分类制定限制和淘汰劣势产业的标准。一是制定技术和产品标准,坚决限制和淘汰列入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的工艺、技术、装备、材料、产品等。二是制定环境和安全标准,坚决限制和淘汰污染排放总量严重超标、排放总量超过本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企业等。三是制定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坚决限制和淘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功能布局要求的企业,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和服务业发展的企业等。四是制定竞争力导向标准,限制和淘汰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土地产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达不到特定标准的企业等。

  2.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针对限制和淘汰类产品、项目和企业,加强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把关,禁止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加强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监督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限期整改或关闭。加强资源要素配置和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差别电价,严格限制信贷规模,严格税收监管等。

  3.采取关停、转移、转型和转化等方式。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征,灵活运用多种限制和淘汰方式。一是采取关停消号方式,依法关闭技术方面属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的企业,或环保方面严重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或生产经营布局严重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及非法占有土地的企业。二是采取布局转移方式,将具有一定产品市场,生产经营规模、生产技术条件较好,但生产经营布局不合理或在本市生产经营无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向苏北地区或内地转移。三是采取产业转型方式,促进布局或生产经营成本不适合工业产品生产的企业,向文化创意、现代设计、产品销售等生产型服务业转型。四是采取资产转化方式,对具有一定产品市场和技术含量,但经营管理不善、缺乏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并购、品牌运作、设备转让、技术转移等方式,将有效资产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五、“十一五”无锡产业优化升级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自主创新体系

  1.激发创新主体。加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的核心技术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中心,骨干大型企业集团力争建立高层次、专业性的省或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中心,完善企业的自主创新责任体制,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将“R&D”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建设”、“技术专利”等指标纳入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考核内容。同时,要着力培育百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市科技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实施百家科技创新型企业重大计划。

  2.构载创新载体。鼓励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鼓励各地区和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区域(行业)研究开发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国内外大公司、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无锡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信息产业园、太湖国际科技园、国家动漫创意园、软件产业园、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创意载体,着力建设高新技术产品中试基地;着力构建“50+500”科技创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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