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文化建绿工作,制订文化建绿规划和实施计划,在城市公共绿地和主要道路绿化中增加文化元素,提升城市绿化的文化内涵,展现城市特有魅力。同时利用历史文化及城市遗产加强各类专类公园的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市园林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配合)
(四)完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供排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线路、通讯信息系统、交通道路系统、消防系统、医疗应急救援系统以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系统设施完备,运行高效、稳定,到2008年,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85%的指标要求。(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经贸委、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人防办、地震局分别负责,市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配合)
2.加强城市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到2008年,实现城市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100%、自来水普及率100%、实现24小时供水、城市污水处理率≥70%、再生水利用率≥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的指标要求。(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市建设局、环保局配合)
3.城市建设遵循生态循环原理,强化政策导向和规范约束,在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中广泛采用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到2008年,实现城市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50%的指标要求。(市建设局负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配合)
4.加快推进“畅通无锡”建设,科学有效地实施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到2010年,实现市区主次干道平均车速≥40㎞/h的指标要求。(市公安局负责,市建设局、城管局配合)
5.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推动优先发展公交政策落实,公交车辆符合城市发展需要。(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配合)
(五)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1.继续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和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促进太湖水质和城乡河道水质全面好转,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到2010年,实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的指标要求。(市环保局负责,市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局配合)
2.高度重视和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重点解决二氧化硫排放、汽车尾气和建筑扬尘问题,到2008年,实现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300天的指标要求。(市环保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市经贸委、公安局、建设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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