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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无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2009-2010年)申报迎检阶段。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以及创建迎检工作,对尚未达标的指标重点进行专项整改,到2010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城市生态发展战略和规划

  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城市规划契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基本内涵和相关要求,城市功能协调,生态保持平衡,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市规划局负责,市建设局、环保局、园林局、农林局、水利局配合)

  2.制定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措施和行动计划,加强城市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促进生态平衡。(市环保局负责,市规划局、建设局、园林局配合)

  3.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调整或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在沿河(湖)、沿路、沿山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划定完整的、全覆盖的绿化控制线,科学合理设置小游园、社区公园。在编制城市片区详细控制规划时体现生态优先原则,在绿化用地指标上予以保证。(市规划局负责,市建设局、园林局、国土局配合)

  4.进一步完善《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编制无锡市城乡绿化多层次规划体系,形成科学完善的绿化体系,指导全市城乡绿化建设。(市园林局负责,市规划局配合)

  5.研究制定《无锡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绿线,明确各类绿地四界至范围,经划定的绿线实行专项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园林局负责,市规划局、法制办配合)

  (二)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促进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通过有效手段保护城市自然地貌、河流水系、湿地等生物环境,并利用自然生态地理条件,修复生态环境,营造大型公共绿地。加强森林公园和生态园建设,全面开展惠山青龙山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森林资源恢复和优化工程。(市园林局负责,市农林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配合)

  2.加强防护林带体系建设。推进绿色通道建设,按不同道路等级,两侧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化带。高速公路每侧实施50-100米绿化带,铁路、一级公路每侧实施20米绿化带,二、三级公路每侧实施10米绿化带,四级公路每侧实施5米绿化带,全部村道种植行道树。推进江、河、湖防护林建设。建设太湖、滆湖沿岸50米防护林;五级以上航道沿岸两侧各建设30米防护林带;其他河道每侧建设10米绿化带。(市绿化委员会、农林局、园林局负责,市水利局、国土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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