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防止反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继续巩固治理成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是加强监督,确保中央和地方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二是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深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四是继续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从严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着力减轻涉农隐性负担。五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规范管理,集中治理财务混乱村。研究建立制止发生新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要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六是继续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并加强监管,注意发现和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七是继续落实和加强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通过实行“重点监控”,深入贯彻执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巩固成果、重在预防,深入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
继续巩固和提高,加强对普通公路收费站“一站多点”双向不重复收费、单向收费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已经到期和不符合建局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提出明确的撤并时限和数量,在年底前撤并一批。监督公路和水上检查(检测)站点、稽查站岗(船艇)的规范化管理与建设。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坚决制止机动车辆重复检测重复收费。继续推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环境。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查处公路和水上执法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以及以执法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查处和快速反应机制,使检查监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治理水上“三乱”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对水上设置的监督、检查、收费项目进行登记造册,清理撤除违法设置的水上站点,取消乱收费项目;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三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我市海域和内陆水域畅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