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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特此告知。

×年×月×日

(自治区财政厅印章)

  附件4: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三)

提出答复通知书
新财×字[年份]×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治区财政厅依法已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答辩且不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自治区财政厅将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自治区财政厅印章)

  附件5: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四)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新财×字[年份]×号

(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治区财政厅依法已予受理。……(终止审查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自治区财政厅印章)

  附件6: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五)

决定延期通知书
新财×字[年份]×号

(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治区财政厅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因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年×月×日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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