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科技局、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全省科技大会精神,了解、掌握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为省科技厅及其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持,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调查。现将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一)目的意义
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能力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关键是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获取能力。通过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调查,为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项目扶持、政府采购等工作中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依据,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提高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作出示范。
(二)调查结果的应用
1、在广泛征集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将进一步筛选、整理,并会同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编辑《云南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汇编》向全省发布,供省有关部门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相关工作中参考。
2、遴选一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调查,遴选一批至少具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体系较为健全、技术创新能力强、年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科技厅等省有关部门审定,授予“云南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并在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有关政策落实中优先支持。
二、调查范围
经认定的309家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三、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水平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
(四)企业代表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情况(围绕企业主业,市场份额较大、技术含量高、企业竞争能力标志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四、调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