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一)继续实施《厦门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继续开展商标保护、专利权保护、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展会市场“蓝天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盗版行为,推进各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突出查办重大案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充实和加强基层商标、文化、版权、专利和公安专业执法队伍,加大执法投入。进一步完善法规,增强可操作性,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三)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以组织好4月20日至4月26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扩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简称“保知投诉中心”)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保知投诉中心”,“12312”服务热线以及“厦门保知网站”的功能作用,扩大“保知投诉中心”影响力和知晓度。
(四)加强“保知投诉中心”自身建设。建立厦门市保知工作组成员单位联席机制,不断完善案件线索转交、依法办理、跟踪督促、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信息和服务平台作用,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的各项工作。
(五)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对策研究。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优化厦门的投资贸易环境。
(六)有重点地组织指导企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引导企业向自主创新发展,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进一步强化执法、完善法规,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完善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协调机制。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快我市政府信用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