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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7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7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7〕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报送的《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7年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予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7年工作意见

  2007年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正确把握整顿与发展、整顿与规范、打击与疏导的关系,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着力加强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整治与监管工作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继续实施《全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以集中整治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严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关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各区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加大督促、协调药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继续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规范药品注册申报行为,清理已注册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规范产品注册登记表及说明书、标签内容。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突出整治严重扰乱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查大案要案。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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