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示范区投资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措施,在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和外资投资方面实现较大突破。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示范区加强科技企业孵化、产业配套、融资担保、风险创业投资等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科城。继续加大多渠道投入。省上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每年适当安排项目,支持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路网、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加快旧城改造,强化规划和管理,继续搞好生态环境建设。通过“二次创业”,把示范区建成生态优美、科教发达、产业聚集、社会和谐的现代农科城。
适当调整区划,逐步扩大规模。按照逐步扩大规模、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思路,在对示范区现有区划进行适当扩展的基础上,完善示范区城市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城市布局,扩大产业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体系,提高工业和人口集聚程度,有计划地加快设市进程。省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抓紧协调落实。
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区域交通中心。按照把示范区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规划和建设好周边交通网络。尽快完成示范区南北大通道建设,加快西宝中线武功-杨凌-绛帐段改造和杨凌至扶风公路建设,支持示范区城乡公路交通的升级改造,努力形成以示范区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公路路网格局。争取铁路部门支持,完善示范区铁路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铁路货运站。
五、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保持体制机制优势。坚持目前示范区形成的队伍精干、管理高效的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探索和示范。省内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类试点、示范,优先在示范区实施。
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通过调查研究,逐步解决目前示范区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为示范区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事业发展和结构优化原则,根据需要合理配置领导职数、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示范区干部与省级机关和各市干部交流,适当安排省级部门干部到示范区挂职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