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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应根据市、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分期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落实2007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今年把治理湖里区薛岭崩塌地质灾害、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滑坡地质灾害列为市级督办治理点,争取在年内完成治理工作。
  直接危及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市政、电力、通讯设施及学校、旅游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治理。
  (八)加强新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申请用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把地质灾害治理列入总体设计和工程预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安排防治资金
  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以及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经济困难的在实施治理后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责任人
  各区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时要认真落实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各级群测群防网络的责任人,原有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落实到位。威胁公(道)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电力、市政设施和学校、旅游区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监测、防治责任人。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厦门警备区、厦门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广电局、市电业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地震局、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各区的分管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29508、5101178。

  附表1
  厦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
│序号│   名   称   │ 目前状态 │今后变化趋│ 威胁人口 │ 威胁财产 │ 防治建议 │
│  │          │     │  势  │ (人) │ (万元) │     │
├──┼──────────┼─────┼─────┼─────┼─────┼─────┤
│ 1 │湖里区南山路原远华堆│ 不稳定 │ 不稳定 │     │  200  │监测、治理│
│  │场滑坡       │     │     │     │     │     │
├──┼──────────┼─────┼─────┼─────┼─────┼─────┤
│ 2 │湖里区湖里街道后埔陈│ 不稳定 │ 不稳定 │  20  │  50  │监测、避让│
│  │天明房前不稳定斜坡 │     │     │     │     │ 或治理 │
├──┼──────────┼─────┼─────┼─────┼─────┼─────┤
│ 3 │湖里区仙洞山庄153号 │ 不稳定 │ 不稳定 │  80  │  840  │监测、治理│
│  │楼东侧崩塌     │     │     │     │     │     │
├──┼──────────┼─────┼─────┼─────┼─────┼─────┤
│ 4 │湖里区园山北里公寓南│ 不稳定 │ 不稳定 │  30  │  100  │监测、避让│
│  │侧崩塌       │     │     │     │     │ 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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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湖里区金山西二里88~│ 不稳定 │ 不稳定 │  50  │  1000  │监测、治理│
│  │90号楼北东侧崩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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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碧│ 不稳定 │ 不稳定 │  3   │  200  │监测、治理│
│  │玉寺前崩塌     │     │     │     │     │     │
├──┼──────────┼─────┼─────┼─────┼─────┼─────┤
│ 7 │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东│ 不稳定 │ 不稳定 │  70  │  300  │监测、避让│
│  │田张和九等后滑坡  │     │     │     │     │ 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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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三│ 不稳定 │ 不稳定 │  23  │  6   │监测、避让│
│  │甲林深等屋后崩塌  │     │     │     │     │ 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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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同安区莲花镇上陵村十│ 不稳定 │ 不稳定 │  20  │  12  │监测、避让│
│  │八开头詹水田等屋后滑│     │     │     │     │ 或治理 │
│  │坡         │     │     │     │     │     │
├──┼──────────┼─────┼─────┼─────┼─────┼─────┤
│ 10 │同安区莲花镇淡溪村下│ 不稳定 │ 不稳定 │  24  │  14  │监测、避让│
│  │江高泉荣等屋后崩塌 │     │     │     │     │ 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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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寨│ 不稳定 │ 不稳定 │  29  │  28  │监测、治理│
│  │山滑坡       │     │     │     │     │     │
├──┼──────────┼─────┼─────┼─────┼─────┼─────┤
│12 │福建省同安区莲花镇白│ 不稳定 │ 不稳定 │  40  │  80  │监测、避让│
│  │交祠村滑坡     │     │     │     │     │     │
├──┼──────────┼─────┼─────┼─────┼─────┼─────┤
│ 13 │同安区五显镇宋宅溪左│ 不稳定 │ 不稳定 │  35  │  80  │监测、避让│
│  │河岸崩塌      │     │     │     │     │ 或治理 │
├──┼──────────┼─────┼─────┼─────┼─────┼─────┤
│ 14 │翔安区大帽山农场山边│ 不稳定 │ 不稳定 │  67  │  50  │监测、治理│
│  │不稳定斜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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