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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关于厦门市2007年度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配合海湾型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推进海湾大道及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沿线景观林带建设。公路部门完成环东海域旅游道路集美段、同安段,杏林北外环高浦至锦园段,厦门岛外快速路琼头至香山段,翔安内安路、黎安路、窗东路、打埔路等道路绿化工程。

  四、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国土绿化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国土绿化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为提高环境质量提供了强大的社会支撑。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为国土绿化提供了持之以恒的动力源泉。

  我市提出了加快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要在全省建设绿色海峡西岸中发挥龙头作用,应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清醒认识城市化过程加快、建成区面积增加迅速和保持城市绿化指标不下降难度大的实际,进一步增强加快城乡绿化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把各建设项目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的程度和完成的时间,区领导要亲自抓,定期检查督促并研究解决问题。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本计划及省绿化办的年度绿化工作要点对各区绿化工作进行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进度情况检查,年底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将各区、各部门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上报省绿化委员会和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三)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

  要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破坏生态的忧患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热情和积极性。要深入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大力宣传国土绿化的科学理论、时代精神、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普及绿化美化的技术和方法;弘扬植绿、爱绿、护绿的绿色文明。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义务植树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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