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反洗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统一指导全市反洗钱工作,制定我市反洗钱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将联席会议情况上传市委、市政府,并及时下达市委、市政府有关反洗钱工作方面的指示;支持、配合、推动全市反洗钱工作;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协调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组织协调全市反洗钱的具体工作;负责辖内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汇总、监测、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可疑资金交易信息,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对有洗钱嫌疑的犯罪线索,按上游犯罪类型及时分别移送给厦门市公安局、厦门海关、厦门市检察院、厦门市国家安全局等部门;接收并核查有关部门移送涉嫌洗钱的可疑线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核查结果;研究辖内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部署辖内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
厦门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厦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对涉嫌洗钱的黑社会组织、毒品、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可疑交易活动的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通报在查处黑社会组织、毒品、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中发现涉嫌洗钱线索的情况;负责对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立案前调查,发现上游犯罪且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立案侦察;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可疑交易线索合作调查方案,联合打击涉嫌洗钱的黑社会组织、毒品、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
厦门市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信息系统市级平台,收集相关数据,研究在房地产领域进行洗钱的各种手段,研究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