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合的重点矿区
海沧区的竹兰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同安区的禾山打石山、洪塘饰面用花岗岩矿;翔安的鸿渐山建筑用、饰面用花岗岩矿为整合的重点矿区。
(三)整合的对象
1、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
2、同一矿床(井田)矿业权设置密集的矿山。
3、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
4、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与管理水平低,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差的矿山。
五、工作安排
资源整合工作由区、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整合工作按照调查摸底、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进行。200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资源整合工作。
非煤矿山资源的整合,各区在2007年7月底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审批。列入资源整合的矿山必须先关后整。达不到省定最小开采规模的开采矿山,在2007年底前必须关闭。列入资源整合的矿山企业,拟设立新的企业法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法定权限为整合后的企业划定矿区范围,组织审查开发利用方案,换发采矿许可证。同时按照矿山基本建设程序,采矿权人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改造),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后组织生产。
2008年8月底前,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资源整合工作进行自查,并向市政府提交自查报告。2008年9月,市政府组织检查后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省政府于2008年10月组织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资源整合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镇要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树立全局意识,排除其他干扰,全面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区级人民政府是资源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区、镇两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熟一批,实施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