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7〕471号,可从program.most.gov.cn网站下载)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的工作部署,请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对照条件,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支持范围及重点
(一)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申报项目分产业化项目和环境建设项目2类,主要要求如下:
1、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重大产业化项目、出口示范项目、集群专题项目等。项目要求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技术成熟。
2、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支持范围主要是经科技部认定的(或科技部与其他部门联合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海外科技园服务机构、国际合作依托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技术创新环境建设的国家级研究咨询机构等创新组织。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内经科技部认定的上述从事技术创新环境建设服务机构。
(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2007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后补助为主的方式,紧紧围绕促进自主创新战略实施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产业化项目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或批文、入网证、登记证、环保证明,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专利授权、鉴定成果、销售合同、用户报告、出口报关单据等。